“推进蚕桑产业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 调研报告

2023年08月22日 11时03分   阅读:47997 次   来源:广西百色政协网   作者:   责任编辑:卢晓丽 【  +放大   -缩小  】


  随着国家“东桑西移”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有序推进,蚕桑产业“短、平、快”的优势越来越凸显其独特的产业价值及市场竞争力,不仅是脱贫攻坚“5+2”特色产业之一,也是乡村振兴产业实现“两个高于”目标的重要举措。根据《百色市政协2022年协商计划实施方案》,市政协主席石国怀、副主席黄建平率调研组于3月至5月分别到市内田东县、平果市、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靖西市、那坡县,区内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宜州区开展“推进蚕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蚕桑产业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重视蚕桑产业发展,紧扣脱贫攻坚、实现促农增收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加快特色蚕桑业多元化发展,制定了《百色市蚕桑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出台了《百色市蚕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蚕桑产业逐步形成三大特色区域格局:南部高产优质优势区—德保、靖西、那坡等县(市),北部高产优质生态区—凌云、隆林、乐业等县,右江河谷高效多用途优势区—平果、田东、右江、田阳等县(市、区)。


  (一)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几年来,我市蚕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其桑园面积、蚕茧产量、蚕桑产值均取得快速增长,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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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茧优丝利于产业提升。我市通过引进、示范和推广蚕桑优良品种及先进实用技术,小蚕共育率达90%,方格簇应用率达92%,蚕茧解舒好、茧丝长、净度和上车率高,是广西优茧优丝生产基地。随着蚕茧市场价格有所回升,养蚕配套技术、蚕茧产量、生丝质量等蚕桑产业要素都有很大提升空间。2021年,全市蚕桑丝绸加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家,实现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


  (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用大。全市桑园覆盖11个县(市、区)104个乡(镇)1037个村61509户,涌现出产茧量超万担的乡(镇)23个,产茧量超千担的村201个,收入超1万元的有48767户,收入超5万元的有8954户。建成脱贫奔康产业园、蚕桑示范点69个15.49万亩,覆盖531个脱贫村,占全市脱贫村总数66.13%,种桑养蚕实现脱贫的脱贫户16326户66004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桑园存在逐年缩减的风险。目前,我市桑园以石漠化片区桑园为主,部分为基本农田桑园,在国家实施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政策以后,对全市桑园巩固和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原桑园占基本农田的归回基本农田,桑园面积由2021年的55.49万亩缩减到今年的51.61万亩,桑园缩减3.88万亩,其中德保县、平果市桑园分别缩减2.50万亩、1.86万亩。


  (二)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调研组通过对比发现,我市亩桑产茧产量与先进市(县)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桑园面积20.1万亩,蚕茧产量3.215万吨,而我市桑园面积55.5万亩,蚕茧量是3.475万吨,其亩均产茧量是我市的2倍多;同时,我市亩均桑产茧量是125斤,远远低于南宁市的360斤/亩、河池市的350斤/亩。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为石漠化片区,蚕桑业发展基础薄弱:一是桑园灌溉条件差,道路、灌溉设施等硬件配套设施不齐,冬春干旱气候特点,桑园产量和质量不高;二是石漠化片区地块小,石头多,机械化程度低;三是石漠化片区耕作层浅,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这些因素,较大程度影响蚕桑产量、增量,产业潜力与提高综合效益潜力相对较小。


  (三)上下游产业链有待于延伸。一是虽然我市已有7家规模以上缫丝加工企业,现阶段仍然以缫丝为主,织绸刚起步,印染、制衣等加工环节尚属空白,蚕桑下游延伸产业链短。二是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以凌云、平果、那坡等县企业桑枝食用菌栽培、桑果酒加工、桑果干(脯)加工为主,蚕沙、蚕蛹、蚕蛾等多元化开发不足,产量小,规模效益不明显,产业横向拓展还不够。


  (四)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目前,全市种桑养蚕仍然以传统小规模家庭种桑养蚕为主,“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脱贫户)”“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脱贫户)”等新型经营模式比重低,种桑与养蚕分离的蚕桑经营新模式尚未形成,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


  (五)利益链接市场运行机制有待完善。随着国家蚕茧销售市场的放开,在我市辖区内缫丝加工企业7家、鲜茧收购公司22家中,除了那坡同益新公司等部分缫丝加工企业与蚕农有定单,形成一定的利益共同体,其余的鲜茧收购公司均以“单干”为主,各县收购鲜茧价格不一,容易造成鲜茧价格波动大。同时,由于没有形成收茧企业(公司)与蚕农利益链接机制,行情好时易出现一哄而上抬价,造成我市有部分鲜茧外流。


  (六)专业人才队伍紧缺。据统计,全市蚕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30人,其中只有4人为蚕桑专业院校毕业,多数是只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分布也不尽合理,新蚕区和乡镇农技站蚕业技术人员更缺乏。同时,蚕桑技术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比较突出。


  (七)省力蚕桑机械推广使用仍需加大。蚕桑产业是集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于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青壮年劳动力日趋减少,蚕桑生产劳动力缺乏的严峻问题日益突出,且蚕农老龄化,科技素质较低,生产科技水平较低,对新品种新技术等先进技术接受能力受限,传统的生产方式影响了我市蚕桑产业的发展,推广使用省力蚕桑生产机械势在必行。


  三、推进我市蚕桑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区域优势产业集群,蚕桑等特色产业达二十亿元以上。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在当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促进农民增收难度大的情况下,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巩固和稳步发展蚕桑产业,发挥其“短平快”作用,进一步促农增收是可行的。


  (一)吃透产业政策,积极争取支持


  1.把准发展方向。紧扣国家《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尽快制定出台《百色市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推进优桑优茧基地建设,促进桑蚕茧丝绸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提升蚕桑产业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政策支持,就百色、河池等脱贫攻坚地区、石漠化片区在国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政策背景下,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布局,积极探讨桑园与粮食作物共同发展模式,既要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安全的要求,又能积极稳妥加快蚕桑产业发展,实现“蚕粮双丰收”。


  (二)强化市县组织领导,完善产业运行机制


  1.在市级层面,成立蚕桑产业工作专班,把蚕桑产业作为促农增收的一个重要增长点来抓。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蚕桑产业发展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明确目标,制定出台发展蚕桑产业的具体措施,从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召开现场会推广交流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定位,制定相应的蚕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强化对全市蚕桑丝绸产业重点项目的支持指导。


  2.在县级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蚕桑产业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扶持辖区内一些蚕桑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权威,鼓励他们积极吸纳当地蚕农加入新型经营主体,从而提高种桑养蚕的规模、产量、质量和效益。


  (三)落实产业发展措施,推进蚕桑高质量发展


  1.挖掘、培养产业带头人。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蚕桑产业能人选用培养机制,通过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的种桑养蚕技术培训,从中选拔一批政治过硬、懂技术、善指导、甘于奉献的村屯种桑养蚕技术能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土专家”经验优势,由区域性的蚕桑种养带头人带动种养水平提升,提高经济效益,使带头人和蚕农共同受益。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定向培养、引进紧缺人才等方式吸引高等院校的蚕桑专业人才,充实到市、县蚕业技术指导站。借助国家蚕桑体系、国家科技特派团、广西蚕桑专家团队、乡村科技特派员等,建立以县(市、区)蚕业站为中心,选优配足用好乡镇蚕桑专业技术员,形成县蚕业站、乡镇技术员、小蚕共育户和村屯种桑养蚕能手组成的“县—乡(镇)—村—屯”四级蚕业技术服务网络,向蚕农提供种桑养蚕技能培训、技术推广、小蚕供应、省力机械运用等一条龙服务。


  3.加大推广省力蚕桑机械力度。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导向,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社、蚕桑协会(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微耕机、自动上簇机、电动喂蚕机、电动脱茧机等,达到节省劳动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也能有效调动广大蚕农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4.支持发展工厂化养蚕。2020年国家发布《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后,在浙江、江苏、四川等蚕桑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已逐步推广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该模式可减少季节、气候等条件的影响,将工业化手段植入农业化经营,实现 “种桑”“养蚕”分离,较好解决粮、桑争地问题,特别是在国家实施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政策下,也能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常年养蚕。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加大了人工饲料养蚕基地建设力度,目前我市一些企业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议给予关注和支持。


  5.强化蚕桑市场监管。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加强蚕种市场执法检查及蚕种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蚕种以及经营蚕种未附具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蚕桑业物资市场整治力度,杜绝各种坑农伤农现象发生。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鲜茧市场监管,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障蚕茧收购质量,打击违反公平竞争、价格垄断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6.拓展延伸产业链。扶持做强做大现有的集蚕茧、收烘、缫丝一体化企业,协调好企业、合作社(合作组织)、农户之间建立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机制(如:蚕茧保底价收购机制),形成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发展与互惠互利关系,妥善解决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加速蚕茧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在巩固缫丝规模和提高缫丝质量水平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现有企业延伸产业链,在申报相关项目上给予支持,提高企业整合延伸产业链的积极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引进“桑—蚕—茧—丝—绸—服装品”一体化程度高的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使蚕桑产业在我市促农增收、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